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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废弃包装污染可控有望


关键词:农药
 农药包装废弃物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引起了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工信部和安监部门的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不久前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问题作了重要批示。1月9日,中国化工报记者从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获悉,为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农药包装袋废弃物环境管理办法》初稿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论证之中,未来有望促使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可控化。

  基本不回收致污染惊人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农业生产使用过程中废弃的瓶、袋、罐等类型的农药包装物。近年来,在我国农村,随意丢弃于农田、沟渠及河道中的废弃农药包装物不断增加,其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也日益突出。

  “这些包装不仅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在环境中残留的时间也较久,且由于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一直未得到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基本没有回收,实际残留于环境中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可能更大。”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焦少俊表示。

  据了解,在我国,没有得到合理回收的大量农药废弃物包装造成了双重污染,一是农药包装中的农药残留对水源等造成污染,二是农药包装本身造成了白色污染。而且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体量极大。相关数据显示,每亩农田上残留的农药包装物为5~10个,我国每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约有32亿个,质量大约有10万~15万吨。而且农药在使用以后,农户的处理措施一般为随手将农药瓶袋直接扔在田间地头或河沟里,仅有2%~3%的人会考虑焚烧或填埋处理,给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回收处置推广困难重重

  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在国际上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美国、巴西、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都有很好的回收机制。但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单正军主任谈到,由于我国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为主,农民环保意识淡薄,农药废弃物包装处置难度非常大。近几年,北京、浙江、广西等地方农业部门及农药企业也尝试进行农药废弃物回收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为国家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和政策的出台奠定了基础,但是也存在不足,表现为没有建立长效的机制,回收率低,废弃农药包装物处置难度大等。

  受访人士普遍认为,在对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当中,最大的难题是资金以及各相关责任主体的配合问题。另外,当前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的失控还来自于以下原因: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让生产经营者在没有强力监管的条件下逃避责任;二是相关职能部门缺位,监管不力;三是农药包装废弃物缺少回收渠道。因此制定更明确的法律法规可能最为关键。

  制订易操作政策成关键

  由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部门、农药生产及经营单位、废弃物处置机构等各方的协作,因此制定出一个接地气的农药包装袋废弃物环境管理办法成为重中之重。“该办法的出台或许会改变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的现状。”焦少俊谈到。

  对于该办法的制定,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于红霞认为,任何法规、政策的出台,一定要接地气,要考虑到基层的因素,不能照搬国外的先进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办法的有效执行。“顶层设计很重要,要考虑持续性,一些相关条款需要梳理。”于红霞说。

  单正军认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涉及包装环节、回收环节、处置环节三部分,如何做好这三方面的工作,既要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也要与中国的实际国情相结合。

  “虽然国际上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方面已经有很多经验,欧盟、美国、巴西等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处理机制,但政策的制订需要以国情为基础。我国农民人口基数大,普遍对环保认知度低,且尚属弱势群体,以农民为主体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并不现实。根据我国国情和管理模式的探索,‘管理办法’中将对包装环节、回收环节和处置环节分别作出要求。如农药包装的材质、规格要严格规范,以便于回收、处置及资源化,明确生产企业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责任主体,处置环节将秉承‘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理。”单正军同时强调,“为使政策顺利落地实施,政府还将尊重企业提出的建议,对办法作出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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