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按作用性质分类
1、灭生性除草剂
某些除草剂,不加选择地杀死各种杂草和作物,这种除草剂称为灭生性除草剂,例如五氯酚钠、克芜踪、草甘膦等。
2、选择性除草剂
有些除草剂能杀死某些杂草,而对另一些杂草则无效,对一些作物安全,但对另一些作物有伤害,此谓选择性,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称为选择性除草剂。例如2甲4氯只能杀死鸭舌草、水苋菜、异型莎草、水莎草等杂草,而对稗草、双穗雀稗等禾本科杂草无效,对水稻安全,适于稻田、麦田、玉米田内使用,但对棉花、大豆、蔬菜等阔叶作物则有严重药害。又如敌稗能杀死稗草,对水稻安全;西马津能杀死马唐、藜等多种一年生杂草而对玉米安全;还有禾草灵、野燕枯能杀死野燕麦而对小麦安全等。
除草剂的选择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就是说选择除草剂不是对作物一点也没有影响,能把杂草杀光,而是在一定对象、剂量、时间、方法和条件下的选择性,选择性好坏由选择性系数所决定,所谓系数是一种除草剂杀死(或抑制)10%以下作物的剂量和杀死(或抑制)90%以上杂草的剂量之比,系数越大越安全,一个选择性除草剂其选择性系数大于2才可推广。
除草剂选择性系数=
杀死或(抑制)作物10%以内的剂量
杀死或(抑制)杂草90%以上的剂量
(二)按作用方式分类
1、内吸性除草剂
一些除草剂能被杂草根茎、叶分别或同时吸收,通过输导组织运输到植物体的各部位,破坏它的内部结构和生理平衡,从而造成植株残死亡,这种方式称为内吸性,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叫内吸性除草剂,如2甲4氯、草甘膦可被植物的茎、叶吸收,然后动转到植物体内各个部位,包括地下根茎,所以草甘膦能防除一年生杂草外,还能有效地防除多年生杂草。
2、触杀性除草剂
某些除草剂喷到植物上,只能杀死直接接触到药剂的那部分植物组织,但不能内吸传导,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叫触杀性除草剂。这类除草剂只能杀死杂草的地上部分,对杂草地下部分或有地下繁殖器官的多年生杂草效果较差,如除草醚、五氯酚钠等。
(三)按施药对象分类
1、土壤处理剂
即把除草剂喷撒于土壤表层或通过混土操作把除草剂拌入土壤中一定深度,建立起一个除草剂封闭层,以杀死萌发的杂草。除草剂的土壤处理除了利用生理生化选择性来消灭杂草之外,在很多情况下是利用时差或位差来选择性灭草的。如氟床灵、除草醚、西马津、阿畏达等。
2、茎叶处理剂
即把除草剂稀释在一定量的水或其它惰性填料中,对杂草幼苗进行喷洒处理,利用杂草茎叶吸收和传导来消灭杂草。茎叶处理主要是利用除草剂的生理生化选择性来达到灭草保苗的目的。
(四)按施药时间分类
1、播前处理剂
指在作物播种前对土壤进行封闭处理,如在棉花田使用氟乐灵、麦田使用野麦畏,都是在棉花或麦子播前把除草剂喷洒到土壤中,并拌入土壤中一定深度,以便为杂草幼根、幼芽所吸收,并可防止或减少除草剂的挥发和光解损失。
2、播后苗前处理剂
即在作物播种后出苗前进行土壤处理,此法主要用于杂草芽鞘和幼叶吸收向生长点传导的除草剂,对作物幼芽安全。
3、苗后处理剂
指在杂草出苗后,把除草剂直接喷洒到杂草植株上。也有些灭生性除草剂的如百草枯,草甘膦可以在杂草生长中后期进行灭生处理,苗后除草剂一般为茎叶吸收并能向植物体其它部位传导的除草剂。
(五)按施药方法分类
除草剂可采用的施药方法很多,如采用喷雾处理,这里包括常量喷雾、低量喷雾、微量喷雾,也可采用撒毒土法把除草剂与一定量的细润土混起来撒施。有些乳油或水剂的除草剂,如禾大壮、杀草丹、恶草灵,可以采用瓶甩,或利用滴注装置在稻田进行滴注处理。除草剂的不同物理化学特性决定其施药方法,如氟乐灵等挥发性强的除草剂就必须采用土壤处理,并要求耙地混土,如果采用茎叶喷雾不仅效果很差,而且容易使作物发生药害。
(六)按施药范围分类
1、全面施药
即对全田进行均匀全面喷洒,包括杂草和作物。这适用于高选择性除草剂及杂草在全田普遍发生且密度大的作物地除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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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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