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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严禁向学生推销其他收费疫苗


  本报讯(记者赖波)记者昨日从四川教育厅了解到,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紧急通知要求,我省教育系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禁以防控甲型H1N1流感为由,向学生推销季节性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其他Ⅱ类疫苗或搭车收费,严禁收取疫苗企业回扣。

  根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的要求,我省教育厅、卫生厅要求,在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知情、自愿、免费接种”的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和指导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和教育机构做好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各地要鼓励学校、学生及家长对学生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进行核查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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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12-04/98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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