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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


读者刘女士问:我的一个朋友她是农业户口,丈夫是城镇户口,现因为女方是农业户口,在村里获得了一块宅基地,如果以后她离婚,这块地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李成明律师答: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共同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也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报实习记者 李川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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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10-16/95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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