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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应急响应提至二级


本报北京8月17日讯 记者潘跃报道:记者17日从民政部获悉,针对北方部分地区旱情发展趋势,国家减灾委、民政部16日将旱灾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并在前期向辽宁省派出工作组的基础上,再次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甘肃、宁夏等地派出四个工作组。

  8月上旬以来,我国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甘肃、宁夏、新疆等北方部分地区仍无有效降雨,持续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旱情发展迅速,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困难。8月10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辽宁旱情,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灾害损失情境,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其中,一级响应所对应的灾害损失为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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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08-18/92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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