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政策法规

加工企业参与油菜籽托市收购 财政补贴1毛钱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记者 李雨思 实习生 钟侃清)为了保护农民发展油料生产的积极性,稳定油菜籽市场价格,今年国家继续对主产区油菜籽实行"托市收购政策",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栏目时介绍说。

  曾丽瑛说,今年菜籽托市收购价格为1.85元/斤,执行区域为湖北、四川、安徽、江苏、湖南、河南、贵州、江西、青海、陕西、浙江、甘肃、重庆、内蒙古、云南、新疆、西藏等17个油菜产区。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家委托,承担国家临时收储任务,安排直属企业或委托有一定资质的国有或民营粮油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

  据了解,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抓住今年油菜籽丰收的有利时机,指定地方储备粮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加工成菜籽油充实地方储备。地方储备粮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价格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托市收购价格。

  曾丽瑛特别提到,今年油菜籽收购政策与去年不同的是,在继续实施油菜籽临时收储的同时,为调动油脂加工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积极性,国家委托一部分规模较大、有一定资质的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和地方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并加工成菜籽油自行销售,自负盈亏。

  "中央财政给予委托加工企业0.1元/斤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如果油菜籽市场价格回升到2元/斤以上,停止补贴",曾丽瑛透露。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已下发了具体补贴管理办法。地方油脂加工企业名单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审核确定,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名单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所有接受委托、享受中央财政费用补贴的油脂加工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油菜籽 菜籽油 油料 食用植物油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