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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农民买汽车又有新优惠


    记者日前从县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汽车下乡实施力度,充分发挥汽车下乡惠农强农措施,以拉动消费、带动生产,近日财政部等七部门出台的汽车下乡新政策,扩大了补贴范围,即在执行原来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补贴政策的同时,将农民直接购买微型载货车和轻型载货车也纳入补贴范围,具体条件如下。

  购买规定产品才能享受补贴

  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民购买财政部、工信部公布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才能享受国家财政补贴。要查询《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可以登录绍兴县财政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sxxds.gov.cn/。

  申请补贴资金须满足四条件

  有关负责人解释,农民申请补贴资金须满足4个条件:一是农民车主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后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二是农民购买微型客车(不含轿车);三是农民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四是农民购买摩托车。

  报废车辆的补贴标准

  据了解,农民以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为目的而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报废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购买车辆的最高补贴

  补贴的标准是多少?记者了解到,最高为5000元。农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按标准给予购买补贴。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销售价格每辆在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为销售价格的10%;销售价格在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为5000元。摩托车,销售价格在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为销售价格的13%;销售价格在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为650元。

  一些相关规定

  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农民申请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时,须遵守一些规定:新购或换购微型载货车和轻型载货车,每户不能超过一辆,且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应为同一人;购买微型客车,每户不得超过一辆;购买摩托车,每户不得超过两辆;承诺享受补贴资金的汽车,购买后两年内不得转移所有权。(陶文强 蒋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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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07-22/92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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