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政策法规

北京新规:“设施农业”禁建商品住房


        记者昨天(16日)获悉,为避免不法者钻空子,将设施农业建成商品住房,本市出台的设施农业建设规范中明确规定,温室大棚操作间不得超过15平方米。 

        近日,本市34个违法“设施农业”项目被叫停,这些项目以修建温室大棚、发展设施农业为名,在农业用地上非法建设商品住房,并且包装成“度假山庄”向市场销售。 

        在被查处的违法“设施农业”项目中,有的不足200平方米的大棚,配套建设了近百平方米的“两室一厅”。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在查处中发现,这些项目以操作间为名,将温室配套用房修建为商品住房。事实上,作为主要用于放置农具和安装电力等设备的操作间,一栋面积1000平方米的温室,15平方米的操作间面积足够。 

        根据规划,本市今年还将新建4万亩温室大棚,市、区财政将投入6亿元对温室大棚的建设给予奖励。为避免不法分子投机建非法项目,甚至冒名申领设施农业奖励资金,本市今年严格规范建设标准,禁止在农业用地上进行非农建设。温室操作间面积超过15平方米、结构类型与设施农业建设指南标准相差较大的项目,均被明令禁止。 

        据悉,各区县要根据设施农业建设总体规划,将连栋温室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形成项目申报书,通过乡镇、区县相关部门逐级审定后上报市设施农业建设办公室备案。市相关部门根据温室的具体用途、拉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等情况酌情予以补助。(王军光)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温室 设施农业 大棚 农业用地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