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电(记者李文)10日,北京市民政局公布了2009年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计划,首次把低收入家庭新生纳入救助范围。他们将和低保家庭高校新生享受同样待遇,一次性领到4000元救助金。
2009年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当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70%,即北京城市低收入标准为月人均697元。
此前,北京市对高校新生的救助仅限于低保家庭。2007年、2008年惠及人数分别为1800余名,1600余名。今年救助人数预估达到3500人。
据介绍,此次享受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高校新生必须是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北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在申请方式上,凡是符合标准的低收入家庭新生,可持今年高等教育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籍册及家庭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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