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5月6日正式实施。
《预案》明确,我省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猪粮比价约为6∶1,调控目标为:猪粮比价不低于5.5∶1,生猪存栏不低于175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175万头。
当猪粮比价低于5∶1时,启动一级响应机制,增加冻肉储备规模。若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时,将由各级财政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作者:吴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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