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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困难户可获补贴11000元


        本报4月28日讯 (记者 胡斌 梁建东)省建设厅今日传来消息,为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住房问题,加强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今年将为每户农村住房困难户发放补贴11000元。 

        农村住房解困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是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村住房解困任务的补助资金。其对象为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户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具体到每一年度的农村住房解困对象,由县(市、区)建设、民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核、确定。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3:3的比例,平均每户补助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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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9-04-29/90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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