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
会议认为,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对于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促进轻纺工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审议并原则通过《草原防火条例(修订草案)》和《森林防火条例(修订草案)》。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8-11-20/89519.html
上一篇 : 我国推广家电下乡 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补贴
下一篇 :我国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保障农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