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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亿亩集体林地承包到户 成农村改革新里程碑


    本报北京7月22日电(记者叶铁桥)“25亿亩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今天,在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中国政府作出的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战略决策,必将成为中国农村改革新的里程碑。

    中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全国的耕地有18亿亩,林地有40多亿亩,山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绝大多数贫困人口在山区。当前,山区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

    贾治邦说,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极大地调动山区农民开发沉睡多年的山林,促进林木种植、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竹藤花卉、森林旅游、生物能源以及林产品经营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大发展,“山区发展潜力在山、希望在林”。

    他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要落实产权,改革先期有五六个试点省,试点实践已经证明林地承包到户以后,经营权不但能够放活,而且农民的收入能大幅增加,“改革的先行省福建、江西、浙江等地区农民的纯收入有一半来自林地。现在用材林、经济林等林木一亩收益就达上万元。”

    贾治邦认为,改革的实践证明,过去林地是集体的,所以农民的积极性不高,现在林子是老百姓的,农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加上林地承包的期限长达70年,农民可以大胆地在自己的林地上投入技术、投入资金。农民根据市场,种什么、怎么种都由自己决定,而且什么时候伐、什么时候种,都可自主决定。“所以农民的积极性很高,林地的产出率也很高,这样大幅度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林业是生态产品的生产者。据专家研究,一辆奥迪汽车一年排放的二氧化碳,11亩林子就能全部吸收;一架波音777飞机一年排放的二氧化碳,1.5万亩林子就能全部吸收。有人担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由于经营权交给了农民,会不会出现大面积砍伐树林,引发农民增加收入与森林保护之间的矛盾呢?

    贾治邦说,实践已经证明,这种现象是不会发生的。因为林子没有长大、没有成熟,卖不上好价钱的时候,农民绝对不会把林子伐掉。“在改革前,农民认为山林是集体的,农民说,林不归我,我就不爱林,利不归我,我就不营林。改革以后农民说山还是那座山,但那是我的山,我成了永久的护林员。”

    他表示,商品林承包以后,为方便农民采伐,国家林业局还打算逐步取消采伐证:第一步,农民要多少采伐指标,就给多少采伐指标,同时进行采伐管理、审批管理;第二步,实行备案制,农民种什么林子,报到林业部门备案;第三步完全放开,种植与采伐由农民自己决定。

    贾治邦说,林权证像房产证一样可以抵押和贷款。林地承包的时候,上面有林木,林地上的林木是随着林地承包走的,所以国家林业局明确规定,必须把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和林地的所有权落实到位,正因为这样,林权证发的是全国统一的证件,这种证件可以像房产证一样抵押和贷款。

    但由于我国林权制度改革才刚刚开始,一些相关制度还都没有健全,抵押贷款首先须价值评估,在我国林业评估机构几乎没有,所以现在许多银行还没有这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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