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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实施方案


  组织方式:监管工作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各定点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兽药监察所协助。

  时间安排:监管工作常年进行,并分别于春季和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开始前各集中开展一次质量监管春季和秋季行动。

  2.兽药残留监控活动活动

  内容:根据奥运会即将召开等新的形势要求,全力配合农业部和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确保食品安全和奥运会顺利举办。加大兽药残留监控和治理力度,扩大兽药残留抽检范围和批次,加大对违禁药物的监控力度,建立残留超标产品追溯制度,定期发布兽药残留状况报告。认真执行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做好阳性样品的调查追踪和后续处理工作,力争兽药残留超标率和禁用兽药残留检出率进一步下降。针对奥运期间供奥基地的动物产品部分违禁药物进行检测监控,制定并组织实施“供奥基地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积极开展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和违禁药物残留检测方法培训、残留检测方法比对试验和复核工作,加强对兽药残留检测技术和监测方法的研究,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牵头,4个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将建立沙丁胺醇(Salbutamol)等29种违禁药物在动物产品中的残留检测方法,提高兽药残留监控技术水平。加强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建设,组织对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进行检查验收,开展兽药残留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工作。提高兽药残留监控能力,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组织方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各有关省级兽药监察所和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参与。

  时间安排: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3.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活动

  进一步完善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机制,在加大力度对常规兽药实施评价性监督抽检、保证抽检覆盖面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重点品种和重点监控企业的跟踪抽检,突出监督抽检工作的时效性,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使假劣产品及时得到查处,力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抽检合格率和兽药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强化进口兽药质量检验,加大进口兽药产品抽检比例,严把进口兽药质量关。

  组织方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生物制品监督抽检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完成,其他兽药监督抽检由各省级兽药监察所按分工完成。

  时间安排: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4.兽药质量监管活动活动

  内容: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继续实行产品批签发、驻厂监督、飞行检查、防伪标签管理等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疫苗质量监管工作责任制,完善定点生产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用种毒管理,促进疫苗质量不断提高。着力加强对猪瘟活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政府招标采购专用猪瘟活疫苗的质量。修订和完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兽药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在扎实推进兽药GMP认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检查员水平和验收工作质量,配合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兽药企业监督员和兽药企业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兽药GMP企业后续监管。加强兽药原辅材料和诊断试剂的质量监管,做好SPF鸡群(蛋)的微生物学检测,实施SPF鸡场和诊断试剂生产验收,加强禽用活疫苗SPF化的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积极参与兽药市场集中整治和全国兽药执法大检查工作,净化兽药市场。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假劣兽药大案要案查处。

  组织方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配合农业部开展有关验收、检查、案件查处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各有关省级兽药监察所负责配合省级兽药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案件查处,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推行GSP的实施。

  时间安排: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5.兽药创品牌活动

  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兽药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创建、推介活动,制定推进兽药品牌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和中国兽药名牌产品、企业推介办法,引导品牌产品发展,规范名牌产品认定。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研发、生产能力和良好信誉的龙头企业,帮助养殖户与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系,共同营造放心兽药入户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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