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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春防措施 确保灾后无大疫


  七是加快灾后畜牧业生产恢复发展。按照农业部下发《关于做好畜牧生产灾后恢复工作的通知》和《灾后恢复发展畜牧业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把促进生猪、家禽生产恢复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指导养殖场户开展圈舍修复和加固工作,做好仔畜、雏禽供求信息的沟通,组织协调畜禽种苗调运,满足农民开展畜禽补栏的需要。要求各地协助加快生猪保险理赔工作,组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和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调动农民发展生猪生产积极性。2月20日,全国畜牧总站已派出技术指导工作组,赴重灾区开展灾后畜禽养殖技术服务。同时,要求地方结合灾区恢复生产发展的实际,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户,将适用养殖技术和资料及时送到养殖户手中,帮助农民调整结构,推广现代养殖方式,提高饲养管理水平,保障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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