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2019年2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就已提出研究制定落实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配套政策措施,选择20个左右的县级单位先行先试。
2019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
而此次发布的《通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细化:已申报延包试点的地区按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试点工作。2021年前到期的地区,应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尽快开展试点,试点方案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此外还要开展专题培训,加强试点风险防范,建立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和信访处置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延包模式,推动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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