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农业产业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孙文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产业”的新概念。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早已经稳步推进,并已经在部分省份试点,今年产权制度的试点工作实际上已经到了查收查验的阶段。其中确权、登记是农村产权制度的一个改革重点。以往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是不明晰的,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使它的产权进一步明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一步捋顺。
他认为,农村产权制度明晰化以后,可以引进新的社会资本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社会资本来激发乡村产业的发展活力。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记者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长久以来一直在推动的一项工作。尽管“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依然比较模糊,各地都有不一样的做法,但一个共识是:既不能没有集体,又不能搞集体越搞越亏。“集体经济就是集体干预,村干部自己制定经营方案。按照过去那种用集体的资产,集体管经营是很难管得好的。”
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长久不变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指出,今年将分批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这一政策是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落实,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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