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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正式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19年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发布了2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包括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以下简称“《要求》”),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该标准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各种工艺生产的商品肥料。

 肥料安全是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的源头保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肥料原料来源越来越广,甚至含有有害物质的废弃物也被用于生产肥料,由肥料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和土壤污染问题有严重的趋势。
《要求》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 38400-2019。该标准中肥料的定义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该标准强制性规定了商品肥料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限量要求,要求分基本项目(必测项目)要求、可选项目要求和其它要求。根据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即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不得出售,不得施用。
《要求》还明确了肥料中各类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和限量指标,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通过肥料进入土壤和食物链的途径,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粮食安全,防止污染原料的非预期使用,提高我国肥料安全质量水平,提升生产企业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用强制性标准把守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底线。

 必测项目要求

对于无机肥料,必测的项目有镉、汞、砷、铅、铬、铊和缩二脲7项要求;对于除无机肥料之外的其他肥料,必测的项目有9项,比无机肥料多了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2项指标要求。必测项目按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并按表1中的限量要求判定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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