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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长期稳定”新政:再延长三十年,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中央授权新华社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简称《意见》)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指出,《意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一个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一不动百不摇”的重要制度设计。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确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本原则,是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

韩长赋总结,此次《意见》可归纳为“两不变、一稳定”,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内涵:

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权、集体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权,这是一个“长久不变”;

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这是一个“长久不变”。

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农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发包方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违法调整其承包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十九大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这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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