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农药主要用于防治作物中有害生物,肥料为作物生长提供必须的营养,它们都是作物所需要的,而当二者在同一时间被作物所需时,恰好为药肥发展提供了用武之地。修订后《农药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与安全环保等内外部因素叠加,对加快行业变革、市场格局重塑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也提供了空前难得的历史机遇。尤其是随着各项规定、要求、任务得到了稳步落实,相关标准的出台实施,比如T/CCPIA 022—2018《农药制剂产品中微量其他农药成分限量》、GB∕T 37500—2019《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都赋予行业、市场以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本文首先从药肥的管理现状、登记情况对药肥市场进行简介,并从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药肥市场分别进行介绍及分析,最后对国内药肥的生产、销售和管理存在着的问题进行阐述,以期为行业发展提供帮助。
药肥可以是农药和肥料按一定比例配方相混合,经过一定的加工技术稳定于一定的体系中而形成的单一产品(简称:药肥制品),也可以是分别开发的适合药肥一体化施用的包括产品和应用技术、施药器械在内的综合应用方案(简称:药肥方案)。
在药肥的发展中,人们总结其有5大优点:(1)省工省力。田间的两次作业合二为一,减少了劳动力,节省了时间,节约了资源。(2)改善作业条件。对于作物后期难以进地作业防控的病虫害,如玉米、甘蔗,通过前期追施药肥解决,降低了人员中毒风险。(3)提高防效。肥料作为填料,使农药成分分散更加的均匀,利于药效发挥。(4)节约资源。底肥和追施药肥,肥料取代了颗粒剂中的沙土,节约了运输费用,保护了资源。(5)药-肥互助。对有害生物的防治有利于作物健康和对肥料养分的吸收;反过来,养分的吸收会提高作物的抗病害能力和对内吸性农药的吸收和传导。
1 药肥的管理现状
药肥单一制品的现阶段登记主要关注于农药成分的评估,剂型以颗粒剂居多,少量水基剂型;大部分适用于药肥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的组合产品,则分别按照农药或者肥料法规进行登记管理。肥料产品禁止向其中添加农药成分,新出台的国家标准GB/T 37500—2019《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使得药肥中农药成分的检测和判定有了法律依据。行业普遍默认,药肥(单一)制品按照农药管理,而药肥方案涉及的单独产品,则按照农药和肥料分别管理。
2 药肥的登记情况
我国对药肥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已有30多个药肥产品取得了登记。根据现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药肥所涉及的产品需要办理农药和肥料登记。已登记的药肥制品中,农药成分以杀虫剂和除草剂为主,还有一部分杀菌剂;从剂型看,以颗粒剂居多,液态剂型很少;从施用方式看,多数是直接施撒,专业的服务公司很少。从含量看,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一般不大于1%,肥料基底几乎包含所有固态肥料类型,如复混肥、掺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
3 除草剂药肥市场
3.1 除草剂药肥的研究背景
研究开发除草药肥的目的是使用肥料的同时,具有除草的功能。农民在使用除草药肥的时候,一次田间作业,便能收到施肥和除草双重效果,以达到省工节本的目的,使田间两个操作步骤合二为一,节省劳动力、时间、能源,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提高农药和肥料的施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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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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