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假种子,没收玉米杂交种子产品1940斤,没收违法所得12720元,并处货值金额11倍罚款计396000元。
3.瓦房店市某供销合作社经营假种子案
2018年3月29日,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瓦房店市进行检查,对一供销社销售的葫芦岛市农业新品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嘉农18玉米杂交种子产品进行了现场抽样。经检验,认定待测样品与对照样品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假种子,没收违法所得1560元,并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计120000元。
4.大连某农资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2018年3月13日,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一农资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对其销售的上海新势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氯溴·中生·辛菌、醚菌·唑胺、苯甲·肟菌酯、氟吗·霜脲氰4种农药进行查询,发现上述农药标注的农药登记证号、生产企业与农业部登记的均不一致。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42元,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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