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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以组织力提升促乡村全面振兴


    山东省烟台市委组织部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目标定位,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提升组织力为举措,将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有机结合,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全面激发,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五大振兴全面起势,生机勃勃的乡村振兴局面正在形成,为打造齐鲁样板提交了“烟台答卷”。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30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占行政村总数的13%,2018年全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庄新增集体收入1.5亿元,入社群众增收2.8亿元。

    实施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背景动因

    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现实问题倒逼的结果;二是如何创造性落实好中央要求。

    (一)乡村振兴面临五方面的突出问题

    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2018年,全市6430个村(居)中,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还有1458个,占22.7%。而有集体收入的村,大多靠资源吃饭,简单地租赁承包,群众不买账,而且缺乏发展后劲,成为乡村振兴的短板。还有一些村习惯了“等靠要”,甚至把自己发展不起来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帮扶不够。对这样的村,给再多的钱、再好的政策也会打折扣,没有内生动力,甚至还会陷入“因穷而要,因要而懒,因懒而穷”的恶性循环。

    弱——村党支部组织力不强。有的村党组织不会做群众工作,往往用简单地给钱给物代替思想政治工作,导致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党群干群关系越来越疏远,甚至出现了对立。有的农村经济组织与党组织“争影响”,通过经济手段把群众联结起来,群众“跟着协会跑、不听支部话”的现象时有发生。

    散——群众的集体意识淡化。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弱化了群众对集体的依赖,淡化了群众的集体意识。一些群众想问题、办事情,只关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对集体建设、公家事务不闻不问,甚至只要权益不要义务,不愿为集体发展献计出力。

    乱——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不规范。合作社本身是个好东西,但是,这些年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有些合作社偏离了造福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向,比如,有的合作社仅由几个发起人组成而少有群众参与,上级的优惠扶持政策被少数人独享;有的合作社只是为了获取国家政策补贴,达到目的后就放任不管了;有的合作社成立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没有实质性运转,等等。今年2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已经联合部署,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空壳社”的清理整顿工作。

    险——资本下乡风险防控不够。资本下乡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一些问题和弊端也随之显现:有的“跑马圈地”,垄断农村资源,一些耕地出现“非农化”倾向;有的与民争利,挖空心思获取各种涉农补助和项目扶持资金。

    (二)如何创造性落实好中央要求

    发展中的问题要靠不断发展来解决,改革中的问题要靠深化改革来解决。烟台解决上述“一揽子”问题的做法,就是由党支部来领办合作社,充分利用合作社联结群众、发展产业的优势,强化党支部政治引领功能,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组织发动党员,带领群众一起闯、一起干,有效实现支部有作为、党员起作用、集体增收入、群众得实惠。

    为什么要领办合作社?“大国小农”是基本国情农情,“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这样的现状是很难集中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而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将小农引入现代农业轨道的有效途径。

    为什么要由村党支部领办?一方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提出村党支部“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职责任务。应该说,村党支部发展集体经济职责是党内法规明确规定的,现在村党支部再不组织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就是失职缺位。另一方面,党支部具有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法比拟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一旦这个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叠加起来,就会扬长避短,形成聚合裂变效应,产生1+1>2的效果,抓住这个“牛鼻子”,就抓住了乡村振兴的根本。而如果不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党支部的工作就会空转,就会失去支撑和依托,形成党建与发展“两张皮”,就难以开展好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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