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2017年8月,我们在观点版开设了“三农思语”栏目,特邀三农问题专家、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用通俗的语言,为我们讲解“三农问题”,共刊发了50期,深受读者欢迎。今年,我们又推出了一个新栏目:三农施语。既是想蹭蹭前栏目的热度,也是取了作者名字中的一个字,打造一个特色栏目。今后,在观点版和农民日报APP评论频道,我们也将尝试推出更多带有个人风格的言论专栏。敬请大家多多关注交流。
最近关于“告老还乡”的话题讨论很热,今年两会期间也有政协委员建议,应该建立“告老还乡”制度,鼓励处级以上的官员和有一技之长的科技人员,在退休之后回到自己的老家,为家乡贡献余热。
“告老还乡”不是一个新事物。“立庙堂忠君之禄,归乡里孝亲之泽”,千百年来,中国一直有官员致仕后回乡养老、造福乡邻的传统,他们作为乡贤群体的主要组成,是维持中国数千年文化传统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
如今,当我们重新讨论“告老还乡”这个命题时,时代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新时代“告老还乡”是否具有现实可行性?应否专门出台相关制度予以推进?
笔者的观点是:可以乐见其成,无须特别鼓励。
乡村振兴需要人才,这是我们讨论“告老还乡”这一话题的现实语境。而人才——不仅意味着这个人自身所具有的科技、文化、教育、经营等方面的能力,也代表着他身后所承载的各类人脉、资金、政策支持等资源。从这一点上来看,退休官员、学者、企业家告老回乡,对于推动各类要素回流乡村,无疑是一种性价比很高的选择。
尤其是在城乡差距巨大的情况下,农村人才净流出的状态相当长的时间内还难以改变。于此,要为乡村振兴吸纳人才,必须另辟蹊径。比如说近年来我们大力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就是一个重要的路径选择。而今,人们希望建立新时期的“告老还乡”制度,其实就是希望通过打“乡亲牌”来为处于人才争夺末端的农村获取更多资源。
客观上而言,这些退休的官员、学者等有人脉,有资源,有眼界,有一定的号召力和感召力,也有建设家乡的热情和追求,有换一片天地实现人生价值的理想和抱负,这使得他们能够给乡村带来不一样的发展机会、外部支持和内部动力,这是积极的一面。
但是,远离家乡多年之后,他们能否顺利地融入乡村社会,他们的资源和乡村能否有效对接,他们的理想抱负是否适合农民的需要,这些恐怕都是要打上问号。历史上,中国乡土社会虽然经过千百年变迁和朝代更迭,但是整体治理结构和风土面貌相对还是比较稳定的。而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已改鬓毛衰”,摆在他们面前的不只有城乡的鸿沟,也有时代的隔膜。
更重要的是,当我们需要建立制度性激励去“鼓励告老还乡”时,事情就会变得更加复杂。政策激励如何建立?现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进城不易,城里人回乡也不易。如果要进行“告老还乡”的政策创设,必然涉及到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假设这个口子可以开,那么政策实施的边界在哪里?如何避免可能存在的政策漏洞?在逆城市化逐渐显现的背景下,是否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和对农民利益的侵害?这些问题都需要审慎对待。
还有,一旦有制度性的鼓励出台,那么“告老还乡”就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个人选择了。那么,退休干部回乡之后,他将以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参与基层治理?又会不会影响到当地基层党委政府的工作?另外,“退休干部”这一群体又应该如何定位。如果是处级以上干部才能“告老还乡”,那又如何评定处级以下干部就没有这样的心力和能力呢?勉强用行政级别划出个资格权限出来,岂非有违初衷?
提出这样的疑问并不是否定“告老还乡”的价值和意义,核心在于我们是否应该利用行政的力量和政策的干预去推动实施。从情感驱动上而言,家国故土、乡愁旧梦,一直是中国人心灵深处最美丽的情感,但是这种情感归宿能否培植新时代“告老还乡”的土壤,似乎还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来看,其实也很难分辨,那些寻求落叶归根的游子们,内心深处到底是享受田园生活的养老诉求更多呢,还是回报家乡、造福一方的抱负更重。从制度保障上来看,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只要是真心想要建设家乡、回馈乡邻,施展抱负的空间很大。不必为其提供特别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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