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灿辉
据媒体报道,3月29日,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对该市沿海部分地区毁林建造豪华“活人墓”问题开展整治行动。3月31日,记者在福州长乐区及福清市部分乡镇看到,整治行动正有序开展。在福州市长乐区南阳山上,工作人员对一座违建坟墓进行覆土。在福清市城头镇峰前山上,村民及工作人员在覆土整治后的地面上栽种植物。
漫山遍野的豪华“活人墓”,严重破坏了水土和林木植被,过度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还会助长盲目攀比不良风气,也与我国殡葬改革大势和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不相符。
据福建省民政部门披露,自2014年到2015年,福建共整治清理豪华墓224座,大墓1459座,“活人墓”192座。媒体持续关注,相关地区政府部门数度整治,但是福州部分沿海地区违建豪华“活人墓”仍然“整而未止”。
福州沿海地区,一些村民迷信风水,希望通过兴建豪华“活人墓”给自己和家族带来好运、光宗耀祖。不少群众节约土地资源、绿色殡葬意识薄弱。相关殡葬日常执法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社会震慑效应不够。
我国《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地建造坟墓。兴建豪华“活人墓”,未经审批砍伐林木,毁林挖山,也违反《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
违建豪华“活人墓”只是表象,思想错位、监管不力等才是病根。只有挖除“活人墓”背后的滋生土壤,才能治本。
政府相关部门要宣传与殡葬密切相关的环保、节约、孝道思想,改变人们的殡葬观念,让群众认识到环境保护对自身和子孙后代的重要性。
同时,政府部门要明确乡镇、村“两委”、民政等部门的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对执法中不敢碰硬、走过场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并紧盯“关键少数”,对一些党员干部兴建豪华“活人墓”的行为仔细排查,强化执纪问责。
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出台激励措施,鼓励家属或亲戚朋友将骨灰迁入公墓或骨灰楼堂安葬安放。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9-04-03/94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