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庆文建议,应当以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为契机,帮助农民树立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文化农业、休闲农业的发展理念,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这不仅是更好地保护和发展农业文化遗产的内在需要,也是推动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
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需要探索新的范式
农业文化遗产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自然与文化遗产,而是一类融系统性、活态性、动态性为一体的特殊遗产类型,是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如何结合时代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掘和保护农业文化遗产?
闵庆文认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将其与现代农业发展对立起来,也不能将其与农业文化遗产地发展对立起来,更不能将其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对立起来。“我们既反对缺乏规划与控制的破坏性保护,也反对僵化不变的冷冻式保护。我始终认为,农业文化遗产应当建立动态保护与适应性管理的新范式,因为发展才是最好的保护。”闵庆文说。
做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摸清家底是最基础性的工作。闵庆文建议,借鉴农作物品种资源调查、文物普查等做法,尽快组织更完善的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名录和数据库,确定濒危等级和保护先序,为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奠定基础。
重视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生态保护与文化服务功能。闵庆文呼吁,尽快建立起以生态补偿和文化补贴为核心的政策激励机制。政府要将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纳入财政预算,参照自然保护区、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村落保护等,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补贴,对已认定的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给予重点支持,鼓励遗产地充分依托生态、文化与景观资源发展多功能农业,推动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打造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产品品牌。
闵庆文还提出,应当建立包括政府、科技、企业、农民与社会在内的多方参与机制。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农民自身的事,还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企业的带动作用以及社会的联动作用,以此来推动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发掘、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农业文化遗产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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