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电商扶贫是消费扶贫的重要方式,电商平台可以汇聚全国消费者海量需求,为其提供产地直发的新鲜农货,助力贫困地区的农产品上行。《意见》也提出,鼓励大型电商企业为贫困地区设立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并给予流量等支持。
近日,人民网新电商研究院第一届学术委员座谈会在京举行,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汪三贵、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王玉斌、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倪国华等,围绕电商平台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发挥的作用和发展趋势展开讨论。研讨会的内容,刚好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意见》。本期圆桌论坛将专家发言整理后刊发,以飨读者。
生产环节:吸引新农人下乡,推动农村组织化
汪三贵:中国农业的生产方式过于分散,需要提高组织化,在这方面电商也提供了一些解决方案。
一方面,在生产适度集中后,通过互联网,通过少量的组织者,例如拼多多的新农人,在生产过程中组织农户,并带着农产品返回电商平台,这种方式对解决生产过于分散的问题是有效的。
另一方面,通过像京东等平台,近年来扩展了一些服务,比如金融服务。农村生产过程中金融服务是一个重要问题,越是偏远的、贫困的地区越得不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通过这些大平台和大数据的利用,金融服务可以深入到贫困地区。因此电商对脱贫和乡村振兴起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倪国华:农产品电商的趋势是拉动各类要素回流农村,这点很值得期待。邻国日韩都在推动让年轻人回到农村,解决农村生产力缺乏的问题。中国现在很多电商也在吸引新农人返乡,向农村引入新的生产要素。新农人的回流对创造中国农业现代化新路径,推动产业链重构,推动农村组织化等等提供了新的可能。
流通环节:压缩交易链条,降低流通成本
汪三贵:农产品单位产品价格不高,但可以依靠规模效应赚钱,比如美国上万亩的农场。中国农业生产的规模小,如果单位产品的价格不高就赚不了钱,价格太高又会影响整个需求,以及面临和其他产品竞争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产业发展必须尽量压缩流通端的利润,让更多利润直接到生产领域。因此,流通是关键的一环。传统的流通模式,层级多,层层加码后,生产者挣不到钱,消费者也得不到好处,大量成本和利润分散在中间环节。电商现在创新的模式,能够直接打通从生产端到消费者,减少交易环节,把利益直接导向生产者,是积极的解决方向。而且,由于流通链路极致精简,农产品的保鲜度也会大大增加,这与工业品的流通是很不一样的。
倪国华:中国农产品流通面临的问题是,交易环节太多,农产品从产地到消费者餐桌,多达七八个环节层层加价,层层损耗,层层附加道德风险,都赚不到钱。
电商深入农村后,有希望重构流通环节。通过电商平台,依赖于新的物流体系,可把原来七八个交易环节压缩,把产业链做短,变成直接连接生产端和消费端,全国铺货的组织体系。随着新物流体系的进一步发展,通过电商做短农产品产业链的趋势还将进一步深化;新的超短供应链在生产端是依托新农人与农户建立的半熟人社会的信任关系,降低了道德风险;消费端的需求信息和售后评价也直接通过平台反馈给新农人和农户,实现超时空对接。以电商为主要载体的全新价值链体系,参与环节少了,留给农户和消费者的福利会大幅增加。
消费环节:消费需求对接生产者,消除信息不对称
汪三贵:农村发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是国家重大战略。这几年国家脱贫攻坚一个关键环节就是产业扶贫,贫困人口要持续脱贫,需要有产业的支撑。但现在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市场把握能力非常有限,产业可持续性差。
由于大宗农产品生产过剩,竞争激烈,价格较低,国家提倡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以特色、小众产品为主,但特色、小众产品在产地的市场小,容易饱和,必须扩大市场,才能保证卖出相对高价,带动脱贫。贫困地区渠道有限,与城市消费者距离很远,信息不对称,形成大规模的消费非常困难。因此,把消费者和生产者,尤其是相对小众的消费者有效对接起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除了扩大市场,引导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特色的重视,也有利于提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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