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承包地都确权了吧?
根据农业农村部昨天发布的消息,我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预计今年年底基本完成。
我们知道,确权是基础,让确权后的土地帮农民增收更为关键。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了确权的“定心丸”之后,如何把土地经营权用活?比较普遍的就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目前,农户更多是选择出租或转包的方式。这里要跟您说的,是入股。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文,要帮农户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形式赚钱,这就是↓↓↓
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六部委昨天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让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加入到龙头企业、合作社的产业发展之中,为农户如何用土地经营权入股指明了道路。
这样做的目标和好处是什么?
对普通农民来说:
可以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利润,
拓展自己的财产性收入来源,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对合作社、企业来说:
便于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对整个农村来说:
可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壮大乡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总的来说,好处还是非常多的,可以实现共赢。
入股究竟怎么入?
根据《指导意见》,此处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就是“土地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和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主要指农户家庭承包地。
给大家解释一下,作价,是指估定价格;作价出资,是指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的时候,股东交付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且能转让的财产,来取得股权。
用在此处,意思就是将一定时间的土地经营权进行估价、作为出资,投入到龙头企业或者合作社,相应的土地经营权就转化为了农民对企业出资的股本金。
农民入股详细指导
按照六部委的指导,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大致可以有以下操作方式。
1
入股形式
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直接对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还可以先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出资设立公司。
要提示的是,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公司、作价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主动公示相关信息。
2
经营权作价
股份有多少,得看股本金有多少,也就是你的土地经营权能估到什么价。
《指导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经营权评估作价机制,作价应考虑土地数量质量、入股期限长短、不同要素比价等因素,参考有关部门发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由公司股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等各方协商确定。
3
股份安排
《指导意见》要求,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提倡同股同权同责,按股份比例分享决策权、分取收益、承担责任;经全体公司股东约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也可实行股、权、责差异化配置,但应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4
收益分配
在入股的状态下,农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是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
六部委鼓励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土地经营权入股中有稳定收益。
还可以探索“优先股”,让农民在让渡公司经营决策权的同时享有优先分红的权利;探索“先租后股”,让农民先出租土地,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稳定良好的经济效益之后再入股。
尤其是正在打脱贫攻坚战的贫困地区,六部委建议有关财政资金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所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探索财政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和土地经营权入股联动。
这种入股的方式对农民来说,无论是外出打工,还是到龙头企业打工,都可以在工资之余享受到土地经营权带来的保底和分红收入。
5
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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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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