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号称“最强禁止猕猴桃早采令”在四川省蒲江出台;近日,蒲江县猕猴桃协会发布《关于规范2018年度“蒲江猕猴桃” 采摘时间和标准的通告》,根据今年猕猴桃开花期、气候、田间生产状况、市场分析等诸多因素综合分析,提出以下规范要求。
一、猕猴桃种植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等禁用农药;禁止使用“三无”添加剂;金艳猕猴桃禁止使用任何激素类调节剂。
二、2018年,猕猴桃适宜采摘期为:红阳8月18日以后,东红9月2日以后,金艳10月15日以后。凡在适宜采摘期前申请采摘的,必须经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委会进行可溶性固形物检测(红阳鲜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6.5%、东红鲜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6.5%、金艳鲜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8.0%),达标后开具准采证,方可采摘。
三、县域内猕猴桃入市销售前须经所在乡镇(街道)检测室或村级检测点进行农残快检,检测合格后开具《蒲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证明》方可上市销售。
四、在猕猴桃收贮运环节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以县域外的猕猴桃冒用“蒲江猕猴桃”区域公共品牌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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