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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归属为肥料进行管理


  随着生态环境和土壤治理不断升级、高品质农产品需求不断增大,生物刺激素在中国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难点。国家首先应完善生物刺激素中活性物质的检测方法,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建立生物刺激素的登记、审核等程序,加强市场监管。

  从法律上来讲,生物刺激素在我国没有一个明确的登记地位。其中,大多产品以新型肥料的名义登记;大多数微生物产品以微生物菌剂和微生物肥料的形式登记;个别产品,如氨基寡糖素、蛋白(多肽)等产品以农药的名义登记。随着生物刺激素的大力发展,我建议,把生物刺激素归属到肥料中来管理。据我所知,目前在农业农村部登记的生物刺激素产品至少有1万种。

  生物刺激素应向精准化、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四方面发展。精准化,即要加强生物刺激素中植物生理活性物质及机理研究,生物刺激素及其产品对作物的作用将更趋精准化,部分化学调节剂和农药被替代。标准化,即应区别于化肥和农药标准,建立以天然植物生理主要活性物质为主的标准,允许少数天然活性物质存在,可参考农药新活性标准制定的方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产业化,即要开展生物刺激素企业的创新及产品的普及应用,形成产业聚集的规模化企业、产品线、服务模式和价值链融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国际化,即我国将有更多的生物刺激素企业走出国门,拓展海外市场,同时,更多的国际生物刺激素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产业化 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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