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元珏)“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后,企业将面临停产?这件事与环保治理有关吗?”8月14日起,一则山东省安监局注销28家农药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消息被多家行业媒体转载。随着记者对涉事各方展开调查,业界猜测的注销原因浮出了水面。
山东省安监局官网披露,上半年省安监局共注销了169家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涉及农药企业28家,占比达16.56%。记者粗略统计后注意到,这28家农药企业分布于泰安、淄博、烟台、潍坊、德州、青岛等地,其中淄博、德州、青岛3市被注销的企业最多,依次有6家、5家、4家。
对此,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给出的说法是:注销是企业主动行为,国家规定的农药危险品为单个5升以上包装的农药产品,而农药制剂包装较小,不属于危险品,不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济南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三处一位负责当地危化品管理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上半年确实有两家当地农药企业向他们主动申请,在审核企业提交的信息后,市安监局为其办理了注销手续,不存在注销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停产的说法。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28家农药企业中的山东金农华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此事专门发布了一个通告。总经理谢克虎告诉记者:“由于产品升级、工艺优化,公司主动停产两个高毒杀虫剂产品(10%辛硫甲拌磷粉粒剂和5%甲氰辛硫磷乳油)。结合当前现状及生产需求,公司自愿放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并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已有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不存在相关部门查罚、勒令注销等情形。”
山东省安监局一位值班工作人员接听记者的电话后解释说:“之前农药企业生产的一些产品由于高毒等原因,凡属于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管控产品,就需要办理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不再从事这些产品的生产后,企业只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不必再申领或延续已有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部门需要将其原有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
记者查阅《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时注意到,当出现以下4种情况时,安监部门将注销企业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第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被批准延续;第二,企业终止危化品生产活动;第三,生产许可证被撤销;第四,生产许可证被吊销。按照有关各方的说法,这次大部分农药企业属于第二种情况,即企业不再从事危化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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