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切实保障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而对某一行政区域内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总责的还是当地政府。草案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以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作为考核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工作业绩的内容,并作为任职、奖惩的依据。

  土壤中可以长出食物,土壤上可以盖房屋,这两种类型的土地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最直接,因此草案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落在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方面。

  在草案第四章“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中,法律对责任人作出了以下规定:“对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土壤污染地块,需要采取修复措施的,应当由土壤污染责任人负责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承担修复责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代为修复。”值得一提的是,农田污染一般不会对农民个体追责。

  如何保证责任落实?草案规定了严苛的惩处措施。例如,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未履行规定义务的或者监测数据造假的最高可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在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的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实施本法禁止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壤保护钱从哪里来

  草案规定,通过政府出资、企业税收及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土地污染治理资金问题。

  土壤污染治理,需要综合使用物理和化学的办法,这就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因此,“草案专设了‘土壤污染防治经济措施’一章,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土壤污染治理资金问题”。罗清泉说。

  首先,各级政府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草案明确,政府资金需覆盖以下方面:土壤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示范工程和项目;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调查和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各级人民政府对涉及土壤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支出等。其次,土壤保护需要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根据草案,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在办理土地抵押业务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草案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和强制保险等措施来引导企业行为。一方面,国家对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企业将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另一方面,要求对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名录、从事土壤污染修复等土壤污染高风险的企业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此外,草案还提出了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草案规定,应“设立中央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主要用于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和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或者消亡的土壤污染治理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据了解,美国等国家通过设立基金的办法解决污染问题,并取得了良好效果。1980年,美国颁布《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又名“超级基金法”)。超级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内生产石油和进口石油产品税、化学品原料税和企业环保税。该超级基金法实施后,67%被列入其国家优先名录中的污染地块得到了治理修复,130万英亩土地恢复了生产功能,多数污染地块在修复后达到了商业交易的要求。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污染物 土地 受体 土壤环境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