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由农业部门管
农药市场监管此前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尤为凸显的是,相关部门之前互相推诿。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将改革农药管理体制:一件事情一个部门管。强化农业部门监管手段(第41条),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实施抽查检测;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总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这样就解决了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农业部门将发挥更大的职能。
尽管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细则还未颁布,但可以肯定的是,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方面的管理规范将更加严格。
农资经销商,你准备好了吗?
注:文中修订内容实施以最终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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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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