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新《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后,经销商将直面五大变化!?


 时隔六年,《农药管理条例》终于进行重新修订。2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新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假冒伪劣农药定义、农药的使用回收以及违法惩处等进行了重大修订。

  值得农资经销商们注意的是,新条例中对农药销售做了很多严格规定,经销商卖农药将面临一系列的变化,小编将可能的变化列出来,您可要看好了……

选产品 要慎重

  有一类农资经销商,投机销售高利润的假劣农药产品。这些人多数抱有“什么赚钱卖什么,出了问题找厂家”的心理,一旦产品出问题,就把责任全部推到厂家身上。  

  按照上报国务院的版本,新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中指出,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第5条)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新条例实施后,农药经销商将与厂家共同承担责任,对所销售的产品负责。经销商在选择产品上必须更加慎重,只追求利润而轻视质量将难以为继,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减少假冒伪劣产品上市流通。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强化 蔬菜 茶叶 田间地头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