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就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到2020年我国将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与此同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也在加紧出台,未来我国将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整治规划体系。
据介绍,各地将探索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并适当安排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实行委托代建、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将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的土地纳入规划范围和年度建设计划,增加资金投入,充实建设内容,实行连片治理,推进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生产,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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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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