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从2010年起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对现有登记使用的高毒农药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探索建立从农药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程溯源的监管机制。
目前,已累计在8省58县(市、区)建设847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门店,配置计算机扫码器等设备,建立农药可溯源管理平台系统和电子购销档案。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高度重视农药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了部省级农业质检机构116家,地市级农业质检机构340家,县市级农业质检机构2251家。
同时,完善农药产品检测、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连年组织开展农药质量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包括擅自添加隐性成分农药)和有毒有害农产品行为。
此外,农业部还修订草案设立了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证考核、农药经营许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等制度,完善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管理措施,严格剧毒、高毒农药监管,鼓励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制、使用,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下一步,农业部将制定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依法建立、完善和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农药经营许可、溯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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