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更多政策来“破冰”
( 2015年12月22日 05 版)朱海洋
记者在海盐、乐清采访过程中,明显感觉到,要真正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本,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需要发挥市场在资产定价、交易流转中的核心作用。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则是最为本质与重要的先决条件。
就法律而言,目前我国现行的《担保法》、《物权法》等相关条款亟待修订完善,需尽快将农村耕地、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等土地使用权抵押纳入法律许可范围,确保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得到法律保障。
“产权交易市场和价值评估市场”的培育和建立也很重要。因为对金融机构而言,一旦出现贷款风险,需要尽快将抵押权变现,以降低不良贷款带来的损失。但倘若上述两个市场不完善,抵押物处置频频遭遇尴尬,金融机构这个最大的心头之患不解决,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终究难以推广。
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已对“做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有了明确要求。此时,更大规模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箭在弦上,是否可以开启农村金融“风口”,亟待更多政策来“破冰”。基层地方也不妨大胆探索与创新,毕竟如果各种外部条件都健全了,再去做,就便不叫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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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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