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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维权 让“西湖龙井”很受伤


    当各地茶商与龙井茶协会对簿公堂时,争议的焦点就出现了:如何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中散茶的产地来源问题,是否影响侵权认定?若根据消费者需求,销售者仅将散装茶叶包装起来销售,属何种性质行为?

    事实上,就产地来源的问题,仅靠检测理化指标,来鉴定一款茶叶是否“西湖龙井”,这一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现实。一直以来,由于茶叶鉴定何其难,许多地方在遭遇茶叶“李鬼”时,也渴望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打击。但现实状况是,或难以立案、或难以审判,往往不了了之。

    记者了解到,目前,非法印制和销售他人有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盒、包装袋等,已是各类商标纠纷案的源头。今年,这些包装印刷企业被列入“西湖龙井”维权范围,公安和工商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商建农介绍,自去年以来,协会已发函、和解、起诉、调解、判决的侵权商家达三百多家,全部案件均取得胜诉,市场上明目张胆的违法现象已明显好转。

    维权更需关注品牌“好感度”

    龙井茶协会的官司虽然全胜,但因为维权行为,也让“西湖龙井”的品牌价值遭受损害。此前,对于品牌遭仿冒,业界也有其他观点认为:在品牌的起始阶段,遭人假冒并非全是坏事,至少假冒越是盛行,品牌知名度也就越来越高。对此,浙江大学CARD农业品牌研究中心主任胡晓云直指,这一观点存在严重误区。

    “知名度是品牌价值的重要标志之一,但并不代表其能持续维护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真正能持续性地维持一个品牌跟消费者之间关系的是另一个指标,即品牌好感度。”胡晓云解释道,“品牌好感度”能让消费者在消费态度上发生根本性改变,进而持续不断消费,带来品牌价值和品牌利益,“所以,某些品牌容许假冒产品来缔造知名度,是非常危险的一种做法,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一个品牌的好感度。”

    胡晓云认为,在品牌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建立与消费者持续性的互动,引导消费者对维权动机、态度、目标、方法等进行关注,获得支持与认同,只有进一步拉近品牌与消费者的关系,才能反过来制约侵权茶商,并提升品牌价值。

    也有品牌界人士提及:西湖龙井的品牌维权,给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和壮大提供了诸多启示与教训。凭借鲜明优势,区域公用品牌固然对辖区内的茶企有着不可替代的背书作用,对消费者而言,其在消费心智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但由于区域公用品牌容易陷入公地灾难,必须有所防备与措施。胡晓云建议,今后在培育区域公用品牌时,需统筹规划一套顶层设计,明确管理者、经销商、生产农户等的责任,以形成合力,壮大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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