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融合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日本韩国发展六次产业的启示
( 2015年12月05日 03 版)
王乐君赵海
近年来,日本、韩国六次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其发展理念、发展模式、支持政策、管理体系等,对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六次产业发展背景与实质
(一)提出背景。六次产业是上世纪90年代日本学者今村奈良臣提出的一种农业发展理念,认为农业发展要走农村一二三次产业融合之路。后来,这一发展理念逐步被日本政府采纳。六次产业化从理论层面到付诸实践,其背景:一是农民收入明显下降,需要大力提升农业附加值。二是农业缺乏吸引力、劳力老龄化,需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三是农村缺乏活力、空心化,需要开发利用当地资源,拓展农业多功能,增强农村地区活力。
韩国与日本背景类似。新世纪以来,韩国农村中1/3的劳动力在65岁以上,而且随着农产品市场开放程度加大,国内农产品受到冲击,传统农业产业面临着巨大挑战。因此,为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业收益,韩国将发展六次产业作为重要举措,并于2014年颁布了《农村复合产业培育与发展支援法》,以法律手段推动六次产业发展。
(二)六次产业化含义。根据日本农林水产省资料,六次产业化是指以农业为基础,以农林水产劳动者为主体,通过有效开发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及相关服务业,形成集生产、加工、销售、餐饮和服务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进而提高农业附加值,增加农村就业和农民收入。日本韩国六次产业化的核心是依托当地农民开发利用当地资源,通过技术创新和创意设计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目的是留住产业、留住利润、留住人气。
(三)本质特点。日本韩国六次产业化有三个本质特点:一是利益共同体。日本韩国政府无论是认定六次产业化组织,还是扶持六次产业发展,都要求与农户存在紧密的利益连接关系,突出农民对二三产业的参与和利益分享。二是创新与增值。日本学者称之为“定价权”,即在六次产业发展中农民对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要有话语权。延长产业链,发展六次产业,关键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创意设计、价值提升,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三是可持续发展。六次产业的根基在农业,只有农业发展可持续,延长产业链才有可能,日本韩国在推进六次产业发展中,始终重视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六次产业化的主要类型
日本主要围绕地产地销发展六次产业,而且由农协组织加工、建立直销店比较普遍;韩国则重点支持合作社前延后伸发展六次产业。
从产业链看,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农产品加工销售型,主要利用当地农产品开展加工、销售,或者实行前店后厂;二是农产品直销型,建立直销店销售当地农产品和加工品;三是产加销综合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一体化发展;四是休闲观光型,开展农事体验、乡村旅游、餐饮住宿等。
从主体来看,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农业生产者向后延伸型。二是农协主导型。三是合作社引领型。四是地方政府推动型。五是农工商合作型。
支持政策与管理体制
(一)支持政策
1.设立专项资金。日本韩国都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投资、贴息以及为六次产业主体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日本对六次产业涉及的主要环节都有专项资金补助,如六次产业主体建设农产品直销店、流通和销售设施,财政补贴3/10;购买加工设备,财政补贴1/2;农协建立直销店,中央政府补贴(包括购买土地)1/2、地方政府补贴1/4,农协只承担1/8的投资。2014年日本农林水产省六次产业专项资金为12.4亿日元,2015年预算资金为21.3亿日元。韩国对六次产业主体购置加工、流通设备也给予补贴,2014年补贴额度为30亿韩元。
2.建立六次产业化基金。2010年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农林渔业成长产业化支援机构”法案,并于2013年由中央财政出资300亿日元,野村证券等民间组织出资18亿日元,成立318亿日元的六次产业化投资基金。同时,该投资基金再与金融机构以1∶1出资,在都道府县一级成立子基金。截至2015年7月,在都道府县共成立53个子基金,总规模750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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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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