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必须进行两方面的改革:一是价格形成机制和补贴方式的改革。二是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由于需要支付地租,在粮价 下跌的情况下,很难持续。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农民通过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托管等经营形式,绕开了土地租金问题实行规模经营,使土地承包者与经营者形 成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机制,这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这可能是未来中国农业,特别是在大宗农产品生产方面经营体制改革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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