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大量的惠农扶粮政策,但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一,不少省份仍存在种粮成本过高效益偏差,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等实际问题。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粮食补贴的力度,提高种粮效益。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取决于种粮的效益。由于劳动力成本和农资价格的上涨过快,导致种粮的成本在不断上涨。种粮与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和进城务工的比较收益急剧下降,种粮农民流失严重,实际种粮面积减少。为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在当前粮价不可能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国家需继续加大对粮食价格的补贴力度,切实提高种粮农民的经济效益。
探索有效的粮食价格补贴发放方式,调动粮农的积极性。目前种粮各项补贴呈现小而分散的现象,加之基层由于工作量大、操作困难等原因,实施中大部分都是按农民土地承包面积发放,很难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建议售粮时按售粮的数量来实行“阶梯式”补贴,卖粮越多补贴越多。将粮食补贴落实到“粮”上,促进粮食生产。
粮食价格补贴政策应从利于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种粮效益和粮食产量的方向完善。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粮食产量和种粮效益的根本方法是走规模化种植,机械化种植,推广良种种植规模。建议地方政府将专项补助资金改为按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多少来分档次区分发放,避免种粮专业户跑项目资金,专心种粮,鼓励他们在农机及农田基础设施上加大投入。
建立不同粮食产区分类定价机制,有助于保证边远山区粮食种植面积。对于粮食最低保护价,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全国统一定价,一年一价的形式。这对于粮食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成本较低的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但边远山区由于种粮成本高,出现亏损和效益低的状况,不利于鼓励他们种粮的积极性。而粮食主销区的自产粮能有效缓解调粮压力,更应鼓励其从事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步提高粮食自给率。建议按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分类区别确定粮食最低保护价,确保不同地区的粮食种植面积,保证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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