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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科技管理人员奖励


    倪建平是中国水稻所成果转化与服务处处长,是一名专业的成果转化人才。南方水稻主产省的每个种子经营企业,他几乎都很熟悉,什么样的成果转让给什么类型的企业,他一清二楚。“他能提前发现一个品种或一项专利的市场前景,提前准备转化工作,最大化地推动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增加专家的收益。”王登山对倪建平评价很高,“不过,水稻所对于倪建平的奖励也不低。只有调动转化人员的积极性,成果才能更好地落地。”

    江苏农科院知识产权处同样面临人才问题,眼下他们对于参与成果转化的人员并没有具体的奖励方案。而作为国家队,中国农科院已经对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人员的奖励做了具体的规定,即将进行试点。据了解,除了奖励给一线科研人员的50%的收益分配,中国农科院规定,从剩下的50%收益中再拿出5%~10%用于奖励给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

    搭建成果转化交易平台

    从“拍脑袋”决定成果价值,到如今的科学评估,不仅要建立平台机制,受让方也要讲诚信

    一项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除了取决于成果本身的质量、转化人才的水平等因素外,实际上,还与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有关。

    “一项成果能卖多少钱?谁来评估?我们之前都是拍脑袋决定的,就跟去菜场卖白菜一样。”王才林之前的一个超级稻品种一次性转让收益450万元,如今,这个品种特别畅销,他觉得之前品种的价值被估低了。采访中,他向记者感慨,因为缺乏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的认定,科研成果的价值到底有多大,到底能卖多少钱,谁都说不上。“连去跟企业谈判的底气,我们都没有。”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2014年,中国农科院启动成立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和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出了农业专利价值分析系统。其中,农业专利价值分析系统是我国第一个农业价值的在线评估系统。据中国农科院技术转移中心主任蔡辉益介绍,价值评估系统采取了国际上成熟的评估方法,从法律、市场和技术三个维度建立指标,为科研人员和企业提供科学合理的谈判价格区间,让农业技术成果的转让不再是“拍脑袋”的买卖。

    2014年,中国农科院的10个试点院所,将几乎全部专利成果在系统上进行分析,一些价值比较高的,直接到平台上转化,价值不高的,则直接放弃。“这大大提高了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也改变了科研成果重数量轻质量的观念。”王登山如是说。

    在成果转化中,两个平台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数据显示,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启动当天,就有“京科968”三系配套杂交制种法转让、玉米3KSNP标记开发与利用经营许可转让等9笔交易签约,当天的成交总金额就超过3000万元。

    然而,科研成果要真正体现价值,还需要购买方的诚信。中国农科院蜜蜂所有一项专利技术与一家企业签约了5年的合同,约定支付5年的费用。但到了第三年,企业学会了该项技术,拒绝再支付剩下的费用。而这样的现象,在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几乎屡见不鲜。

    “我们很多不是一次性买断转让的科研成果,科研人员能否拿到该有的转让费,完全取决于企业的诚信。”严建民说,对于水稻品种来说,除一次性转让,许多品种都是许可给企业销售,然后每年根据销售情况拿提成,一年的销售量多少,给科研人员多少提成,考验的正是企业的诚信。“在成果转让中,要让科研人员拿到该有的收益,企业的诚信也很重要。”严建民呼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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