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农业产量大国,中国的农业从古发展至近,也经历了很多变迁和改革,但目前的生产水平依然没有达到先进的地步。我国农产品生产总体上仍处于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生产规模小,生产个体多,缺乏生产标准化应有的规模基础和大规模生产规范化管理整齐划一的必要条件,农产品生产者主要凭传统农耕经验、种养技艺和市场销路的倒逼机制,确定下一个生产周期生产的品种和生产过程中拟采取的管控措施。
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本质而言,生产者和消费者是最为重要的两个行为主体,如若生产者生产标准化,消费者熟知明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律机制就自然发挥作用,政府执法监管就轻松简单了,绝大多数农产品的生产行为可以依托生产者自律,政府部门就用不着实施“保姆式”的包揽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政府执法监管的重点只需突出督察极个别生产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即可,从而彻底扭转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在想方设法保障绝大多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规范的被动监管格局,继而转向以严打极少数恶意违法违规行为为主的执法监管。
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小,标准化生产约束条件不足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的自律约束机制不健全
按照标准化生产原理,只有在规模化的大生产条件下,一个大的生产体系内的生产管理者为了确保生产群体中不同个体间的行为一致性,生产过程规范化,推行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才能从生产环节实现生产效率最高、质量最好、成本最低、效益最优,也是充分保障同一个生产体系内各生产个体之间质量安全水平和生产效率一致性的最佳方式之一,更是规模化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推行现代化管理的必然选择,是规模化生产基地、企业和合作社保障所生产产品整齐划一、批量供给的重要手段。
而对一家一户的个体或农户,从生产者本身的利益出发,缺乏标准化生产的外围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从行为心理和经济学角度,个体化的生产,越是行为自主和管理创新,越是富有效率和主观能动性,越符合生产的实际。针对农产品市场国际化和农产品消费的安全优质需求,无论是从国际市场进口的规模化农场生产的农产品,还是国内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包括国内量大面广的分散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对广大的消费者而言,对购买的农产品都是要求产品安全、质量优良、品质规格一致、供应均衡稳定。市场决定生产,消费决定管理,面对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的客观现实和广大消费者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客观需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亟须强化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同时强化广大消费者科学膳食、理性消费的引导与宣传,树立公众最起码和最基本的食物营养、健康理念,具备最常识性的食品安全知识,消除不必要的疑虑和恐慌。
(二)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十分重要
从农产品生产角度,最重要的是着力培育和养成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标准化生产的理念、守法合规的安全生产底线、按市场需求构建独到的生产模式。无论是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产品和种养大户等),还是一家一户的散户生产者,面对市场需求和公众消费安全,按照法定责任和义务,都应当熟悉相关的农业政策、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规定,熟知所生产经营农产品的种性特征、生长发育特性、病虫害识别、农业投入品属性、安全使用休药期间隔期、生产过程安全技术、生产档案记录、产地准出要求、包装标识、质量追溯和问题产品召回及出现生产性药害的应急处置等内容,真正做到明白生产、安全生产、守法生产和规范生产,从生产源头最主要的行为主体入手,确保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全程受控。
但现实的农产品生产及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制要求和标准化生产知识知之甚少,包括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员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知识和标准化生产技术都严重缺乏。这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特别是受生产者行为影响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屡禁不止、屡禁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要真正从生产源头入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建立和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培训工程和培训行动计划”,各级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的农产品从业者质量安全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生产者培训和国家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教育。对已从业的农产品生产者,可以按照每3 年轮训1 次的目标,依托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技术学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机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强化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培训,增强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意识、风险隐患责任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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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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