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生产合作社要干点啥?
( 2015年09月22日 07 版)(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1.食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2.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3.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二)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三)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5-09-22/71801.html
上一篇 : 图片新闻
下一篇 :山东茌平:蔬菜入超市“有名有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