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增加农民收益


    我国多元化的农业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之中,着重表现为:政府主导的农业服务已从过去统包统揽的单一化服务方式,逐步转变为政府直接提供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退出由市场提供服务等多种方式的服务;市场(也即通过市场机制运行)主导的农业服务在服务产品和服务领域方面在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如高校、科研机构和公益组织等)主导的农业服务在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有了较大的进展;尤为突出的是,随着我国农民合作化与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主导和农业行业组织主导的农业服务正在显示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从各国农业服务体系的发展格局及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看,以农民合作组织服务内部化为核心的农业服务体系,应该成为现阶段我国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的建构重点。为此,意见提出“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对此作了有效部署。

    而建立以农民合作组织为核心的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当前需要把握三个关系。一是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建构的互促共进关系。农民合作组织既是农业服务的需求方,又是农业服务的供给方,因此,现阶段要把农民合作组织的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作为重点,以建立农业服务需求与供给的均衡关系。二是把握农业服务外包化与内部化的关系。也就是要处理好市场化服务和非市场化服务的关系。为此,首先要通过政府机构的改革和职能的转换,加快农业行业组织的发展,增强行业的内部化服务功能;其次,要通过相关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联合发展,探索建立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于一体和多层次的农民合作社的联合社,增强农民合作组织的服务功能,拓展农业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三是把握政府农业公共性服务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提供农业公共性服务是政府的职能,是政府扶持农业的政策体现,因此,无论政府的农业公共服务是以直接的方式提供,还是以购买的方式提供,都应体现对服务对象的公平性和普惠性,而不应具有歧视性,但与此同时,也应注重农业公共服务的效率,加强公共服务的效率评估。为此,一方面要清晰界定农业公共服务品的概念和受益对象,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农业公共服务的运行体系和评价体系,要高度重视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公共服务质量的反应,让农民介入各类农业公共服务的绩效考核,不断提高政府农业公共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精准性和稳定性。

    三、构建农业纵向融合的经营机制与利益机制

    农业的纵向融合程度反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是农民能否分享整个农业产业链的价值和收益的关键。推进农业的纵向融合,重点是要构建两个机制,一是构建与农业纵向融合相适应的经营机制,二是构建农业纵向融合中相关主体的利益机制。

    农业纵向融合的过程实质是农业“接二连三”的过程,或者说是农业纵向一体化的过程。完全的纵向一体化意味着整个农业产业链将内化于一个经营主体,这对于小农而言,几乎是难以实现的,即使是对企业而言,也是极其困难的。因为理想的农业一产、二产和三产的经营机制或治理结构是不尽相同的,一产的农业适合于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而二三产的农业更适合于公司经营和企业经营。因此,完全的纵向一体化意味着一个组织将面临着非常复杂的治理结构和高昂的治理成本。比较理想的农业纵向融合方式,应该是将相关经营机制及其经营主体有机链接,具体而言,有效的农业纵向融合就是要将农业的家庭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以及行业协调这些机制有机结合,进而充分发挥这些机制在农业纵向融合的不同环节中的各自优势和集成效率,这种融合方式的重要意义,在于能确保农业纵向一体化过程的组织制度和经营机制的效率,而这又是农民能否在农业纵向融合过程中获益的前提条件。

    找到农业纵向融合或一体化的路径与方法,并不意味农民就能在农业纵向融合过程中获益,还需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经营主体,尤其是农民在农业纵向融合中的获利机制。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民的组织化以及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的有机结合,是农民参与农业纵向融合,并且在农业纵向融合中获益的必要前提,但还必须有其它制度的安排和创新。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土地 农业发展 农业产业化经营 组织化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