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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敢放胆投资扩规模了


浙江为配套设施用地唱好“松箍咒”,新型经营主体表示——

终于敢放胆投资扩规模了

( 2015年08月13日  05 版)

    本报记者朱海洋

    几个月前,省里一项政策的出台,让浙江江山市瑞丰家庭农场的场主缪昌盛喜上眉梢。按照该政策,他可获得最多7亩的配套设施用地,这一下解决了其多年来的心头之患。没多久,缪昌盛就专门跑到市农业局递交申请书。

    4年前,缪昌盛辞去税务事务所的工作,在峡口镇王村的500亩土地上开始种粮。四年打拼下来,流转的土地已增至1300多亩。可观的效益背后,机械化帮了大忙。这几年,缪昌盛先后投入300多万元,购置了烘干机、插秧机、植保机器等一大批农机设备,还建起了一座智能育秧房。

    “种植规模越来越大,农机设备越来越多,原先正常审批的3亩多设施用房完全不够用。向市里申请土地,又批不下来。”缪昌盛说,自己早就想扩大些规模,或再添置批农机,但设施用房捉襟见肘,也只能作罢。

    如今,老缪的困局终于破解在望。根据今年3月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的配套设施用地,首次明确被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无需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该政策规定:50亩到500亩的规模化种粮户,按种植面积的0.6%获得配套设施用地,最多可获3亩,超过500亩的,则最多获7亩。这意味着,缪昌盛的设施用地面积将比之前翻一番,晾晒场、烘干设备、粮库、大型农机等,也终于有了安身之地。

    而除了种粮大户为这一政策叫好外,不少专为粮食生产提供纯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服务公司,也成为直接受益者。因为政策中提出:在配套种粮户设施用地规模的规定内,可保障农机服务组织的粮食烘干库房和农机库棚设施用地,用地规模可按实际农机具数量合理确定。

    “只有设施用地这个发展紧箍咒解决了,加大农业投资才有了定心丸。”尽管用地指标还未下达,缪昌盛仍喜出望外,他正盘算着,今后再适当添置些农机,并扩大智能育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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