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燕认为,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是一件新生事物,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在发展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还需要不断探索破解。首先,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仍然不够完善,例如土地经营权如何二次流转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产权的流动;其次,目前不少农村产权确权困难,进展缓慢,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地位需要进一步明确;第三,抵押融资存在困难,农村资产缺乏专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还未建立农业评估的行业标准。
制度创新
从事水产养殖的刘爱华,2010年成立了武周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承租了新洲区仓埠街宋咀村1000多亩荒滩。经营过程中资金短缺,刘爱华拿着1000多亩荒滩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到银行申请抵押贴息贷款,第一次申请就获得了1000万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50%。刘爱华拿到贷款后,就大刀阔斧改造鱼塘。
截至4月底,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累计进行产权交易2169宗,交易金额127.27亿元,并且联合金融机构,为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提供抵押贷款19.74亿元,其中单笔最高金额达2亿元。
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好处显而易见,但有人担心是否会造成农民有失地风险。武汉市农委有关负责人认为,由于农民在土地流转中流转的仅仅是土地的经营权,土地本身的权属及其附属的各种利益的归属并没有改变,所以土地经营权抵押物贷款并不会造成农民失地。而且,实际操作中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必须征得土地所有权人和原承包权人的同意,抵押期限为流转期限内,同时抵押权人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期限应为5年以上,截至信贷抵押之日起,剩余期限不短于1年。
“为了管控农村产权抵押风险,武汉农交所引进了担保公司,为融资主体在抵押物不足时提供担保。目前武汉正在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风险补偿等制度,研究依托农业投资公司设立政策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发生经营风险的土地及不良资产等措施。”武汉市农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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