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这是继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后,中央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又一重大部署。“绿色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绿色转型的最新概括,其适用范围除了生态文明建设,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涵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全过程。推进绿色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国民理念的绿色化。在全社会破除“人类是自然的主宰,要战胜自然、征服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破除将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观念,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破除自然界没有价值、自然资本不是财富的观念,牢固树立自然界也有价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破除人与自然对立的价值观,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国土空间的绿色化。通过全民义务植树等途径,在有条件的地方植树造林,加快推进国土绿化;通过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以东北森林屏障、北方防风固沙屏障等重大森林生态屏障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生产方式的绿色化。从根本上改变以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和低产出为特征,以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退化为代价的传统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为原则的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加快推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加快推进经济要素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安全型绿色产业发展,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生态影响小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生活方式的绿色化。改变以满足人无止境的物质欲望为目的、以个人享乐为中心、以高消费为主要特征的不良生活方式,大力推行物质消费与精神文化消费并重、以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为目标、以提高生活质量为中心、以合理消费为主要特征的生态消费方式。反对无节制消费自然资源、无节制排放废弃物和污染物、无节制破坏生态平衡的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行以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生态为准则的生活方式,使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大幅减少,使服务或产品生命周期中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最少化,使非法猎杀、买卖和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科学技术的绿色化。既应看到科学技术为推动生产力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作出的巨大贡献,也应看到科学技术在目标偏差的情况下给人类带来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负面作用;努力克服科技发展与应用的唯利性和随意性,正确把握科技发展与应用的目标方向,使其更好地发挥正能量。大力开发绿色生物技术和绿色新能源技术、污染物清除和不产生污染物的技术,以及废弃物再利用技术和无废料生产技术,实现对生物物种的有效保护、对新能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有害有毒物质的净化处理,促进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制度建设的绿色化。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把绿色化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本质属性。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以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生态补偿等重大制度为突破口,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出台相关改革方案,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同时,推动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相关制度建设的绿色化,使之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绿色转型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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