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尔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2013年、2014年、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等中央文件,都强调要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我们必须从多维度、多层次的角度把握其科学内涵。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质上是一种适应农业转型发展和现代市场竞争的农业经营体系,是一种具有多维度视角、多层次特征、多功能属性的系统集成。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目的是要实现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支撑体系的有机结合和融合发展,以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成长、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尽快形成、多类型农业规模经营有效发展、多种农业经营机制与产业组织模式有机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可以从三个维度进行观察。一是纵向维度,它体现为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全产业链的契合关系。二是横向维度,它一方面体现为某类农产品经营体系中的单位主体或组织的规模,另一方面体现为关联性农产品经营体系的相互联系度。三是区域维度,它体现为农业经营体系在区域空间的跨度。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三个层次的特征:一是产业体系特征,主要体现为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组织化分工、多元化服务和市场化运营的“六位一体”与相互协同。二是组织体系特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组织特征是以合作组织为核心的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是农户组织、合作社组织、公司(企业)组织和行业组织的“四位一体”与有机衔接。三是制度体系特征,集中体现为家庭经营制度、合作经营制度、公司经营制度、产业化经营制度和行业协调制度的“五位一体”与优势互补。
产业组织与组织制度的选择和安排是农业转型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构的重要关键。因为组织具有多重属性和功能,它的功用发挥,直接关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活力与效率。组织首先是主体,主体状态与行为决定组织效率。作为主体的组织,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灵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组织就是经营主体与主体关系的集合。组织更是制度,制度是主体行为的指南。作为制度的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组织就是决定主体行为的产业组织制度与相关产权制度的集合。在信息化和互联网时代,组织还是网络,网络世界正在从时空的界面对农业资源、产品、要素的流动和组合方式产生革命性的变革。作为网络的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组织就是网络结构中的桥梁、纽带和载体。
由此可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际上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组织(主体)体系、制度体系和网络体系的集合体,毫无疑问,科学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构建这样一种体系,对于我国农业的转型发展和现代化进程,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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