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集团成立于1998年,总资产超过100亿元,是国内为数不多具有完整产业链的综合型环保企业,集团下辖6家子公司,其中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唯一环保上市企业,2012年获环保部批复为国内首家合同环境服务试点企业。
“污染土地治理和修复的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面临着许多难题,最核心的问题是谁负责,谁出钱,钱从哪里来,李克强总理力推的第三方服务模式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刘正军称。
2012年,永清环保与江西新余市在全国首次探索合同环境服务,由新余市政府向永清环保采购环境服务,以市场化方式实施污染治理。
刘正军介绍,“经过几年的努力,新余市环境综合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同时带动了环境服务产业快速发展,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
湘潭市岳塘区的竹埠港老工业区是国家和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区域。2014年10月,永清集团与岳塘区率先启动全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PPP项目。岳塘区政府与永清集团签署以公私合营PPP模式合作协议,共同注资1亿元组建合资公司作为重金属污染项目的投资、实施平台。
按照合作协议,永清集团将利用自身环境治理技术、工程管理、项目运作以及团队优势,对整个区域污染治理提出科学、系统的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以及资金测算。
“今后,政府只管当好裁判员,做好总体规划和绩效评判,就可以提高项目推进效率,降低治理成本。”刘正军介绍,“作为环保治理的第三方,企业提供专业团队和技术支撑,负责实际操作,只能从治理效果的收益中得到回报。这样一来,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全力以赴达到治理标准。”
刘正军认为,耕地修复由于其特殊性,不可能像工业场地修复后用于商用土地,从而快速实现成本的回收与盈利,这也就更加突出了建立新型融资模式的迫切性,必须改变当前主要由政府财政投入的单一局面,必须依靠社会的力量,引入第三方治理,开展综合环境服务,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采取打包方式引入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对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类项目,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公共财政支付水平与治理绩效挂钩。
“污染耕地比工业场地的面积更加庞大,影响范围更广,加快污染耕地修复已迫在眉睫,加快推进第三方治理是一条必由之路。”刘正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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