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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政府角色


  十分明显,上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结果表现在财务安排上便呈现出财政主导性特征,一切经济活动皆为国家经济活动。所谓财政,是一半财,一半政。它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高度服从于国家的战略目标。1949年后,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发展工业、尤其是以国防安全相关的重工业是当务之急。为了发展工业,必须扩大投资,这就要求抑制消费、动员储蓄、控制成本。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相适应的社会、政治体制安排恰可以满足这一要求。

  具体来看,上述诉求的实现机制是:在农村,通过农产品的统购统销人为地压低农产品价格,抬高工业品价格,用剪刀差动员农村储蓄投入工业,并相应的压低了工资成本,通过人民公社制度将农村人口束缚在土地上,人为地降低了人口流动的机会成本。据此,不仅使低工资成本得以长期保持,而且可以持续性地维持工业资本积累;在城市,通过兴办行政附属性的国有工厂来保证资本集中投向国家最需要的工业部门,通过票证配合制度人为地抑制消费,并通过附属于财政的国有银行垄断性安排将消费剩余不断动员成工业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服从于国家战略目标的财政安排自然决定了其财力安排顺序:先建设、后生活。集中力量发展工业,而城市则被视为发展工业所必要的代价而成为从属性的。于是就出现当时中国城市的景象:在马路一边是高大的厂房,在马路另一边则是“干打垒”的职工宿舍,居住条件差,生活配套设施不足,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严重欠缺。这种景象在新兴工业基地的典型代表是大庆,在老工业基地的典型代表是沈阳铁西区。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弊端。一方面,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的工业体系已初步形成,工业生产总值已占全社会总产值的70%以上,另一方面,城市化却严重滞后,中国人口的70%以上仍然是农民,二元经济分割倾向不仅在固化深化,而且尖锐对立并有断裂之忧。用当时的语言表述,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国民经济走到崩溃的边缘。问题的根源在于“斯大林模式”,即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决策失误,浪费严重,效率低下。也正是这个原因,改革成为历史的必然,而改革取向自然是向市场经济体制方向前进。

  回顾35年中国改革的经验,可以看到,它采取的是市场取向性渐进式改革方式。这一方式奠定了中国现在城市化模式的基因并因路径依赖而显着化。改革起步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的逻辑和实践起点首先就是减少集中度,表现为行政权力,尤其是决策权力的下放。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体现为简政放权,地方政府有更大的决策权;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体现为放权让利,不仅让企业是有经营自主权,而且还有利润留成;在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上引入奖金制度,允许干好干坏不一样;在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上,废除了粮食的统购统销,取消了人民公社制度,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给农民经营自由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多劳多得。

  这一系列制度性的放权安排,使中国的城市化道路开始摆脱了传统模式,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民可以自主投资、自主经营,使中国的工业化不再是国家主导的工业化,呈现典型的亚洲工业化特点,这就是有了货币收入的农民受手工业化规律的支配而投资于工业,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其聚集发展改变了原有的城市布局,小城镇开始涌现。与此同时,城镇建设资金也不依赖于财政拨款而多采用集资、入股等所谓自筹资金的方式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中国最早出现的公共民营合作制(PPP)形式。

  其次,原有的城市是国有企业的聚集地。在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非国有企业的激烈竞争下,国有企业业绩普遍不佳,甚至亏损严重。这不仅极大地影响着地方财政收入,而且因工人下岗,严峻的就业形势迫使地方政府必须招商引资。为吸引投资者,三通一平的基础设施就成为基本条件。而老城区改造成本较大,于是多采用在老城区旁建新城的办法,开发区模式由此而大行其道。

  第三,简政放权为上述城市化发展提供了充分条件。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发展,从农村动员经济剩余的途径已经堵塞,与此同时,随着对国有工业企业的放权让利,以利润为基础的财政收入又呈下降趋势。前后夹击,动摇了原有的财政基础,而不得不改弦更张。1984年后,一方面在财政收入上开始推行“拨改贷”、“利改税”,另一方面在财政支出上,开始推行“分灶吃饭”,即中央和地方各自承担本级财政支出。财政体制这一变动,为地方政府为满足本级财政支出而组织财政收入奠定了前提条件。长期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下所形成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脱节,造成了城市化欠账,再加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巨大,迫使地方政府必须以极大努力去组织收入以满足支出。预算外收入由此产生,而且增长迅速,并日益成为城市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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